中獎超過港幣500萬元須登記
獲中頭獎或二獎獎金超過港幣500萬元的幸運兒(包括投注戶口持有人),必須於有關攪珠日翌日之指定時間內致電1817熱線登記。
其他獎金金額之安排
- 港幣100萬元或以下*:可直接前往任何一間場外投注處或馬場投注櫃位領取
- 港幣100萬元以上*:需前往跑馬地體育道一號香港賽馬會總部大樓領取
*若該中獎注項是透過電話投注服務、智財咭、互動服務或「固定指示」服務投注,獎金將自動存入客戶的投注戶口內。
獲獎人士必須在有關攪珠舉行的日期後起計60天內領獎。任何在有效期後仍未領取之獎金將一概予以沒收。
所有交易俱按照香港馬會獎券有限公司不時修訂之獎券規例,以及香港賽馬會不時修訂之博彩設施規例辦理。此規例之副本可於發售獎券之所有地點及香港賽馬會總部大樓索閱。
如有任何查詢,請致電1817熱線或與場外投注處之顧客諮詢服務員聯絡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