獲獎資格

每期六合彩攪珠均從49個號碼中攪出七個號碼。首六個號碼稱為「攪出號碼」,而第七個號碼稱為「特別號碼」。
獎項詳情如下:
頭獎 選中6個「攪出號碼」 獎金會因應該期獲中頭獎注數而有所不同,每期頭獎基金訂為不少於港幣500萬元。
二獎 選中5個「攪出號碼」+「特別號碼」 獎金會因應該期獲中二獎注數而有所不同
三獎 選中5個「攪出號碼」 獎金會因應該期獲中三獎注數而有所不同
四獎 選中4個「攪出號碼」+「特別號碼」 固定獎金港幣$4,800
五獎 選中4個「攪出號碼」 固定獎金港幣$320
六獎 選中3個「攪出號碼」+「特別號碼」 固定獎金港幣$160
七獎 選中3個「攪出號碼」 固定獎金港幣$20

領取獎金
中獎超過港幣500萬元須登記

獲中頭獎或二獎獎金超過港幣500萬元的幸運兒(包括投注戶口持有人),必須於有關攪珠日翌日之指定時間內致電1817熱線登記。

其他獎金金額之安排

  • 港幣100萬元或以下*:可直接前往任何一間場外投注處或馬場投注櫃位領取
  • 港幣100萬元以上*:需前往跑馬地體育道一號香港賽馬會總部大樓領取

*若該中獎注項是透過電話投注服務、智財咭、互動服務或「固定指示」服務投注,獎金將自動存入客戶的投注戶口內。

獲獎人士必須在有關攪珠舉行的日期後起計60天內領獎。任何在有效期後仍未領取之獎金將一概予以沒收。

所有交易俱按照香港馬會獎券有限公司不時修訂之獎券規例,以及香港賽馬會不時修訂之博彩設施規例辦理。此規例之副本可於發售獎券之所有地點及香港賽馬會總部大樓索閱。

如有任何查詢,請致電1817熱線或與場外投注處之顧客諮詢服務員聯絡。